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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日国事热议,政协主席、委员、代表们都谈到的“养老事”



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5月21日下午3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在做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说,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致力增进群众福祉和促进社会发展。

图:5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这是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汪 洋:调研并协商就业、医疗、养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召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举行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题协商会,有关方面专题研究采纳议政成果。调研并协商就业、医疗、养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围绕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协商建言、开展监督性调研。

除了政协会议上工作报告对养老的提及,小编整理各大媒体报道政协委员和代表们对养老的一些建议:

文章关键词:养老 人大代表  长护险 人才 保险金、社区养老......


1.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加快顶层设计促商业养老保险发挥第三支柱作用

孙洁在加快发展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其提出要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加快顶层设计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发挥第三支柱作用、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优势等建议。

在大幅降费要与第三支柱税优政策同步设计中,孙洁有三点建议:

首先,大幅降费要与第三支柱税优政策同步设计;其次,养老保障三支柱之间的顶层设计很关键,急需建立跨部门高层决策和协调机制;同时,要尽快向个人综合所得税制过渡,推动扩大第三支柱的覆盖面。


2.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联原董事长葛华勇:
在基本养老金发放上要体现“拖底”“限高”“调剂”

他建议,国家应该更加重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的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可持续发展的、更加公平公正的养老保障体系。

第一,持续补充基本养老金。建议进一步强化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对基本养老金的补充机制;加快推进国资划转社保补充社保基金缺口,提高划转比例;放开养老金投资限制,借助资本市场提高养老金的投资收益。在基本养老金发放上要体现:“托底”,即保证基本养老需要;“限高”,即控制地区差异过大;“调剂”,即增强中央养老金的调剂力度。



3.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局长韩沂:尽快出台新的税延养老保险政策或延长试点期限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沂,他认为:“受限于试点面窄、政策优惠力度低、操作不便捷等多方面原因,税延养老保险‘叫好不叫座’,受惠人群较少,与政策预期相比有较大差距,政策效应未完全显现。”

韩沂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尽快出台新的税延养老保险政策或延长试点期限,稳步推进试点扩面扩容。一方面,试点政策已到期多时,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议尽早出台新的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政策,或延长原政策的试点期限,保障政策延续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为降低政策推进难度,可考虑先行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扩面工作,使更多群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调整税收优惠额度,提高政策吸引力。建议进一步降低政策复杂性,取消6%收入限制条件,适当提高延税额度,可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赡养支出的抵扣标准,将限额提高至2000元/月,并将个人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支出作为专项扣除项目。


三是调整领取期税收政策,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可参考新税制下基本养老金的所得税标准,合理调减个人税延养老保险领取期税率,如调整为领取时统一按不高于3%税率纳税。同时,进一步研究制定差异化领取税率,引导消费者终身领取或不少于15年的长期领取,确保资金的养老用途。



4.全国政协委员、网易公司首席执行官丁磊:提出数字化养老及长三角人才建设提案。

他建议搭建以需求为导向的数字化养老信息服务统一平台,借助大数据提供个性化“智慧养老”服务;发起“全民数字助老扶持计划”。对于长三角人才建设,他建议建立长三角专家资源人才库,推进长租短借、共享员工、零工经济等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5.全国人大代表、齐鲁制药总裁李燕: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在《关于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中,她认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老龄化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长久以来,中国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国家,但随着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增加,家庭赡养功能逐渐弱化,此种养老模式逐渐式微。经过多年建设发展,中国初步建成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因此,李燕建议从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社会参与、新技术运用等方面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尤其在运用新型互联网技术,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在李燕看来,大数据和物联网支持下的“智慧养老”,在提高照护效率、促进服务质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老龄人多存在记忆力下降、视听力衰退、手脚不灵活或者各种疾病隐患,通过物联网、互联网相结合,可实现远程看护,老年人也可通过网络足不出户获取相应线上或线下服务。建议政府主导,企业参与,针对老年人实际需求,不断开发优化适合老人居家养老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

6.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卢馨建议将养老服务员作为独立职业工种

她提出,除了要规定养老服务员作为一个独立的职业工种,以明确其职业资质、职业培训要求外,还应对未来养老护理员培养方向有所规划。此外,可借鉴国外的激励措施,强化护理需求者亲属、邻居、志愿者等人员的护理培训及护理知识的普及与宣传,鼓励家属、亲人和邻居等非正式的护理者照顾,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津贴,以解决护理员暂时短缺的问题。

卢馨建议引入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长护险制度。“商业保险公司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得长护险的经办资质,从而保证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她解释称,商保的加入,可从经办资金筹集、参保人群、保障内容、支付标准及基金管理等多项内容,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能力,这将有利于长护险制度的不断深化与推进,完善护理保险公共服务机制。


7.全国人大代表、曾三次荣获戏剧表演最高奖梅花奖的冯玉萍:加大“文化养老”投入 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冯玉萍建议,构建文化养老运营服务机制,强化人才支撑、资金保障。建立起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文化养老艺术培训员队伍,坚持以老年人的文化需求为导向,加强顶层设计,精准到户,帮助老年人扩展生活空间和社会活动空间。

与此同时,加大对从事老年人文化公益事业公益机构的资金支持、政策扶植和倾斜,在街道或社区的文化站点的建设上下功夫,并因地制宜地利用学校、文化场馆、公共休闲广场等空间资源,建立起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屯等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以保障“文化养老”的实现,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8.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建议明确将CCRC认定为养老机构,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立法


周燕芳今年共带来5份议案,其中一份是《关于科学界定机构养老范畴,推动机构养老充分发展的建议》。

周燕芳表示,未来十几年我国老龄化将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特别是随着1962-1975年“婴儿潮”一代3.66亿人陆续进入60岁以上年龄段,在目前已有近2.5亿老人基础上,每年新增老龄人口将是现在的2倍,达到2500万左右。

与此同时,我国城乡空巢家庭比例已达50%,一线大城市的空巢率更是高达70%以上,传统居家养老模式难以为继,社区养老推进缓慢。为发挥市场主体应对老龄化的积极性,在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基础上,《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更是明确提出“机构养老充分发展”,这一战略导向与我国国情高度契合。

在我国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着中等发达国家迈进的新时代,人们对美好养老生活的需要不断迭代升级,对机构养老提出了多层次、多样化、品质化的要求。

近年来,国外成熟的“持续照料退休社区”(Continuous Care Retirement Community,以下简称“CCRC”)进入中国养老市场,并受到广大中产阶层的欢迎,已成为我国养老消费升级的重要方向,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就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类似于CCRC的养老机构在国内发展还面临诸多政策瓶颈与障碍,亟待突破。

周燕芳表示,当前我国的CCRC还不能以养老机构的身份名正言顺地开展业务。她表示,CCRC在中国尚属新兴新业态,由于它兼具多重功能,服务模式较为新颖,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服务分类标准并未将CCRC纳入分类范畴,导致各地主管部门对其是否应认定为养老机构见解不一。

即便某些项目有幸被认定为养老机构,最终核定的养老床位数一般不超过项目总床位数的50%。

周燕芳提出鼓励CCRC机构养老充分发展的政策建议:

第一,建议民政等相关部门明确将CCRC认定为养老机构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部分组成。对于CCRC这种提供全日制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娱乐等综合服务的养老机构,其身份尚处于模糊地带。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国家统计局令第30号)并无CCRC的相关定义,也没有明确将CCRC纳入“机构养老”的类别中。

鉴于CCRC通常分为自理区、介助区、介护区、失智照护区等,为解决其身份认定问题,建议一种思路是在现有分类标准框架下,将自理区认定为养老公寓,将介助区、介护区、失智照护区等认定为养老院、护理院;另一种思路是对现有分类标准进行扩充,在“机构养老”大类下面新增CCRC一个小类

第二,建议将养老机构备案条件真正聚焦在基本核心要素上。

备案制管理的初衷,应该是在确保服务安全的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比如:仅对机构服务对象(比如55岁以上老人),建设、消防、环保等物理硬件条件,以及养老服务所应达到的必要条件等方面设置准入门槛,在其他方面不做硬性规定。这样才能鼓励多种业态、多种模式充分发展、充分竞争,为老年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创造更大福利。

第三,明确养老床位的核定依据,做到“应核尽核”。建议将床位核定进一步制度化、流程化,并及时公示。

在制度化方面,建议可以依据《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等作为核定养老机构床位的依据,并对核对依据标准进行信息公开。

第四,建议给予CCRC与非营利性机构一视同仁的政策待遇。

虽然中央出台多项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但在地方层面对营利性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还存在不小的“政策鸿沟”。

调研表明,某些地方公办机构收住的老人每支付1元,政府补贴高达3元,但由于此类机构往往“一床难求”,不仅造成对机构内外老人的差别待遇,而且给政府带来沉重负担。

鉴于CCRC的充分发展有利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且前期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希望相关部门在土地、税收、能源使用费等相关优惠支持政策方面,使CCRC能够得到与非营利性机构一致待遇。通过降低成本,促进更多高品质养老服务进入广大中产家庭。

延伸阅读: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建议: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立法



来源:养老客户端综合自永爱养老、春树养老、养老门户信息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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